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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二級申請條件及要求

日期:2014-04-08 分類:行業動态


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二級申請條件及要求

申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機構臨時二級資質應滿足以下要求,申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機構正式二級資質應同時滿足《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全部資質條件及以下相應要求。

    一、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機構臨時二級資質應當具備的條件

    (一)企業法人資格,注冊資本二百萬元以上,場所建築面積二百平方米以上;

    (二)符合《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設備配備》(GA1157-2014)相關要求,與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業務範圍相适應的儀器、設備、設施;

    (三)注冊消防工程師或符合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六人以上,其中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或符合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至少三人;

    說明:

    1.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需通過條件審查方式予以認定。

    2.專業技術人員指已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及通過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審查的人員。

    3.技術負責人應具有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也可以是通過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審查且具有消防工程相關專業(見附件二)高級職稱的人員。高級職稱應符合《關于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的規定》(國發[1986]27号)及《企事業單位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若幹問題暫行規定》(人職發[1990]4号)等相關文件要求。

    4.專業技術人員應與申請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并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

    (四)1人以上操作人員取得中級技能等級以上建(構)築物消防員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且操作人員不能同時申請專業技術人員條件審查。操作人員與申請機構簽訂勞動合同;

    (五)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須數據齊全、填表規範、蓋章或印鑒齊全、字迹清晰。

    材料中要求加蓋公章或印鑒的,複印無效。要求提交複印件的材料,申請人應當在材料上加蓋騎縫章。材料須經受理人員現場核對複印件與原件是否一緻,并在相關材料首頁加蓋核對章,由申請人簽名确認并注明日期,原件審核後退回,複印資料關鍵内容須清晰可辨。

    (一)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臨時資質申請表(附件一);

    (二)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法人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與消防工程施工企業關聯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機構應當提交聲明材料,說明與其存在隸屬關系的施工企業;取得原行業管理資質的檢測機構和消防設施工程施工資質的單位提交相應資質證書複印件;

    (三)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四)從業人員名錄及其身份證、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人員條件審查申請表及其社會保險證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勞動合同複印件;

    注:從業人員名錄及其身份證、勞動合同複印件、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複印件或專業技術人員條件審查申請表和學曆、學位證書複印件、專業技術人員社會保險證明材料、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複印件或經消防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核準的鑒定合格成績單(鑒定成績合格但尚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技術負責人聘任書及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或命令文件)複印件;

    說明:

    1.專業技術人員中已具備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的人員提交資格證書。申請條件審查的技術人員,按要求填寫《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專業技術人員條件審查申請表》(附件二),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從業人員均須提交本人與申請機構簽訂的勞動合同。已達到退休年齡或其他原因不參與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提交本人與申請機構簽訂的聘用合同書。

    3.專業技術人員社會保險證明材料指所在申請機構近一個月的“單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基本情況”及該月相應“單位職工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情況”(含專業技術人員名單),并由所在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确認蓋章。個人繳納社保不予認可。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不能提供社保證明材料的,應提供退休證明材料(如退休證、退出現役命令文件等)。部隊自主擇業轉業人員,不能提供社保證明材料的,提交由原服役部隊頒發的《轉業證》(自主擇業)複印件或由戶籍所在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下屬軍轉幹部自主擇業管理部門出具的自主擇業證明。

    4.從業人員名錄(附件三)應按法人、技術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操作人員等不同對象,列表注明姓名、年齡、聯系方式、身份證号等個人基本信息。

    (五)驗資證明,場所權屬證明複印件,主要儀器、設備、設施清單;

    說明:

    1.驗資證明指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2.場所權屬于自有産權的提供産權證複印件;屬于租賃的,提供出租方産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複印件。

    3.主要儀器、設備、設施清單(附件五)中,須注明儀器設備的名稱、配備數量、規格型号及性能參數、購買日期、計量檢定證書編号及有效期限等信息,并經申請機構确認蓋章。相關資産證明材料、設備技術資料、計量檢定證書等應妥善保存,存檔備查。

    (六)有關質量管理文件,主要包括為保障消防技術服務質量制定的相應質量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以及管理制度等。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三、申請材料裝訂要求

    提交的材料使用國際标準A4型紙,采用雙面打印、複印。全部申請材料按上述“申請材料内容”順序收集齊全,并附文件目錄,采用平裝方式裝訂整理成冊,封面上注明申請單位名稱、資質申報類别等級和制作時間。其中,“申請材料内容”第(四)款從業人員材料、第(六)款質量管理文件材料應單獨成分冊,并在封面上注明上述信息及分冊名稱。

    四、審批時間

    鑒于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臨時資質申請期間工作量大,原則上,審批意見将于評審後20日内出具,對于通過評審的機構,将及時發放資質證書。